近年来,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,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,形势严峻,而且新骗术、新手段层出不穷。为了预防、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,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,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 权益,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《实博打造》,该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?
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,通过远程、非接触等方式,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《实博》规定了哪些禁止行为?
1.不得制造、买卖、提供或者使用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、软件;
2.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实博支持或者帮助:
(一)出售、提供个人信息;
(二)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;
(三)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实博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。
3.不得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物联网卡、电信线路、短信端口、银行账户、支付账户、互联网账号等,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;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、账户、账号等。
违法后果
1.刑事责任:组织、策划、实施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2.行政责任: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;没收违法所得,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,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,处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3.民事责任:造成他人损害的,按照《实博》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。
4.惩戒措施: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相关违法行为的单位、个人和相关组织者,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,采取限制其有关卡、账户、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、暂停新业务、限制入网等措施。
5.限制出境: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,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,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;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,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。
常见的骗局
刷单返利类诈骗
打着“足不出户,高额佣金”的旗号在网上发布兼职广告,前期做任务时诈骗分子会小额返利,引诱你上钩并下载刷单APP,多次刷单后便会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本金,而受害人垫付的资金早已被诈骗分子转走!
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
通过发布推广股票、期货、外汇、虚拟货币等投资信息吸引具有一定收入、热衷于投资理财的群体,以交流投资经验、拉入“投资”群里、“专家”直播课等形式逐步骗取信任并诱导受害人在其提供的虚假投资网站、APP上进行投资,前期小额投资试水可获返利,一旦受害人加大资金投入就会发现资金无法提现获全部亏损。
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
诈骗分子通过网络媒体、电话、短信、社交软件等发布办理贷款、信用卡、提额套现等广告信息,打着“无抵押”“免征信”“无息低息”“快速放款”等旗号,以事先收取手续费、保证金、验资、交税等为由,让受害人转账汇款,甚至骗取受害人银行账户和密码等信息直接转账、消费,从而实施诈骗。
冒充客服类诈骗
冒充公检法类诈骗
当你突然接到自称公检法等机构的电话说你涉嫌违法犯罪,要求你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时,百分之百是诈骗!
温馨提醒
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千变万化,需要我们多了解多防范,请记住“三不一多”原则,守护好自己的“钱袋子”!
未知链接不点击
陌生来电不轻信
个人信息不透露
转账汇款多核实
内容来源:南澳检察